我想那什麼《生死遺言》、《生生世世》應該都可以拿去燒一燒,用來當寒流的取暖工具吧!

要不然,可以送給阿扁,讓他帶去牢裡好好讀,比較一下誰比較會虎爛。




不過,換個方式想想,
如果能坦白的承認自己從愛變成了不愛,何嘗不是一種愛呢?

但問題應該就出在,連承認都不敢承認,苟且的背叛!
難看。



如果對方曾經是你深愛過的那個人,你又怎下得了手讓他難下台呢?
這是我想不通,也做不到的。
套用【波麗士大人】裡面國寶大人(郭寶貴)說的:「有時候,自己的痛苦委曲,或許是為了要成全更重要的事情吧!」


不讓自己深愛(或曾經深愛)的人,名譽受損、失去尊嚴、走投無路,是基本的風度,也是最高的原則!
就算維護他們,必須讓自己倍受煎熬,但起碼熬過以後,不會後悔。

至少,我是這樣覺得。


愛,包括一種"義氣"。
所以我討厭,逞一時之氣,不管後果,只為自爽而不負責任的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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